明前茶 发表于 2014-10-22 22:31:19

八字算命入门【3】

壬为江海之水,己为平地之土,壬水于己阴土之上,则成洪波远泛,无以止之,须得戊阳土止之,遂塞其流。 癸喜戊兮,澄澜漂渺。
癸与戊合得其正义,为福也。无波涛之泛,故癸喜戊兮。 阳遇阴而化合,阴得阳而成器。 从化,阴阳相合相得。
又有甲己相逢,化土为福,则夫妇遐昌。
甲己合化土,甲日干以己土为财,犹人以身从妻之财,可以为福,得全夫妇之道。 乙庚各合,成金得位,则东西类化。
乙庚合化金。得位,谓居在申酉月支、或地支申酉戌、或巳酉丑全之戌、巳月。 丙辛化水,智显则必主文章。 丙辛合化水,主智显多巧。 丁壬为木,聪明则近善多仁。
丁壬合化木,月支寅卯,或地支亥卯未,或寅卯辰之亥、未、辰月支,可化。主聪明乐善好仁。
戊癸得化,禄位崇高,二者相逢,三才可立。 戊癸合化火,生生不绝,化化无穷,禄位崇高。
阳遇阳而化官,到旺方官崇位显。
言一阴一阳合化为喜神,居旺地则为贵矣,官崇位显。 阳得阴而成配,临有气财旺妻贤。
阳者,男也。阴者,女也。阴阳相合,为之夫妇。若临有气,主财旺,妻贤。若遇休囚死绝,主散财伤妻。
是以平生不足,甲为壬伤,处世多迟,乙因癸克。
甲木赖水生之。但甲阳木,柱梁也,无根草。壬,阳水。水多木浮,恐有漂流之失,故曰平生不足。乙阴木,有根草,只宜阳地,不宜阴处,癸为阴水,故曰处世多逆。
阳自败兮,丙为甲伤。阴不明兮,酉缘乙制。
此言母受制于人,则不能助子。丙火赖甲木生,以为光明照物。但如甲木受制于庚金克,则不能生火。同理,乙木受制于辛金,则不能助丁之力。 上之凌下兮,戊遭丙食。卑恐欺尊兮,己伤丁炎。 戊逢丙,为偏印。己逢丁,亦为偏印。无制,为倒食。 阳禄嘹唳兮,戊土晦之。辛禄卑薄兮,己阴破之。
此言庚辛之金质,因戊己土多,而埋没其美质,不能显达也。 失之于智,皆因庚祸于壬。丧之于权,每逢辛伤于癸。
此言壬癸之水,因受庚辛所扰,犹人多一母,抚其一子反为害。故智权失丧,不得自专。
甲乙常忻戊己,乃为生丙之财。丙丁尤喜庚辛,实是生戊之福。
甲乙木,以戊己土为财。丙丁火,以庚辛金为财。乃生成正理,故安享之。 勾陈得地,戊归壬乡。阴土逢财,己加癸位。
勾陈,戊己土也,以辰戌丑未而得地。戊阳土,以壬阳水为偏财。己阴土,以癸水为偏财。
庚辛寅卯,亦然而福寿。
寅卯,木旺之乡。庚辛以甲乙为财,自然福寿。 壬癸丙丁,喜永以无虞。
壬癸水,以丙丁火为财。亦得其自然之用,何其有不虞之患。 当知我害彼吉,彼害我凶。自深以直而言之,消详为可矣。 我克之,为财地。彼克我,为煞也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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